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32013206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213MB0425949K4320132062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不收费 |
实施主体 | 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213MB0425949K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无锡市清名路380号梁溪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4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 (二)有电影放映企业经营章程; (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
告知承诺说明:
无承诺书。
- 告知承诺书: 附件下载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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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营场所房产权或使用权的证明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2 |
影院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查看更多 |
3 |
电影放映单位与院线签订的合同 |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
查看更多 |
4 |
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的合同、章程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5 |
已代理发行电影的委托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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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6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必要 | 加盖单位公章 |
查看更多 | |
7 |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
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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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1工作日 | 接收材料,核验有效性 | 受理或不予受理 |
2 | 审核 | 5工作日 | 审核材料,核验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并对现场进行核查。 | 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 |
3 | 决定 | 3工作日 | 材料审核结束,得出相应结论 | 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 |
4 | 发证 | 1工作日 | 根据审核意见办理 | 颁发证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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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第三十八条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当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电话:0510-8283278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0-82832713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法律】《行政许可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行政复议 | |
部门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
电话 | 0510-82831500 |
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解放南路688号 |
网址 | http://www.wxlx.gov.cn/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0-81176600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68号 |
网址 | http://wxbh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