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
梁溪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人防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001080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13MB0425949K4001080004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13MB0425949K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同级委托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3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3号窗口(投资建设综合窗)。交通方式:地铁1号线(清名桥站),公交5、23路(南扬新村站),24、36、56、72、116路(清和桥站),29路(清名路站),67路(青年路站)均可抵达附近。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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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含以下附件:人防工程报建文件,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工程竣工图,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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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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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实施,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 〔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三十八条、第五十七条: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出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第十三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履行监督责任。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备案材料报送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0-82832705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83158100;大厅投诉:无锡市梁溪区政务服务大厅前台;监督投诉电话:0510-12345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电话0510-85014632
地址永丰路1号4楼
网址http://www.wxlx.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0-81176600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68号
网址http://wxbhfy.chinacourt.gov.cn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3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43号窗口(投资建设综合窗)。交通方式:地铁1号线(清名桥站),公交5、23路(南扬新村站),24、36、56、72、116路(清和桥站),29路(清名路站),67路(青年路站)均可抵达附近。
咨询方式
  • 0510-8283270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83158100;大厅投诉:无锡市梁溪区政务服务大厅前台;监督投诉电话:051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