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梁溪区

0

到现场次数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33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13MB0425949K400013300300003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梁溪区行政审批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13MB0425949K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380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4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申请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习练的健身气功功法名称;   (三)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四)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证明;   (五)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习练的健身气功功法名称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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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报告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按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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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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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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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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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发证 0.2工作日 制作批准文书, 颁发批准文书。
2 审核 0.6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进行书证审查。 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
3 受理 0.2工作日 根据相关要求对符合申请要求的材料进行受理 材料受理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同意批复
审批结果样本 同意批复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7月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36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62项:“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下放管理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发布)第十一条:省(区、市)内举办的健身气功活动,经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批准;跨地区的健身气功活动,经所跨地区共同的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要有何材料?
答:
社会体育指导员要有资质证书,管理人员要有公安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查询电话:0510-8283278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2832713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158100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省(区、市)内举办的健身气功活动,经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批准;跨地区的健身气功活动,经所跨地区共同的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电话0510-82831500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解放南路688号
网址http://www.wxlx.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电话0510-81176600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68号
网址http://wxbhfy.chinacourt.gov.cn
办理地点
  • 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380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A4窗口
咨询方式
  • 查询电话:0510-8283278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2832713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315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