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新设)
梁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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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新设)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213MB04625470400013102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13MB046254704000131024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复印件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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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原件、复印件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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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营业执照或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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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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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3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 审查 0.3工作日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 核准/决定 0.3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380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D29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10-82717691;无锡市梁溪区崇文大厦12楼121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510-8108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