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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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213MB0425949K4000180002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213MB0425949K400018000200201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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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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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人(单位)身份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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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项目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佐证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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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中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构)筑物性质佐证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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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总平方案图(含建设项目方案审查意见)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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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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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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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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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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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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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1工作日 |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2 | 审查 | 0.1工作日 | 根据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
3 | 决定 | 0.1工作日 |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3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7、38号窗口(投资建设综合窗)。交通方式:地铁1号线(清名桥站),公交5、23路(南扬新村站),24、36、56、72、116路(清和桥站),29路(清名路站),67路(青年路站)均可抵达附近。
咨询方式
- 0510-8283270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83158100;大厅投诉:无锡市梁溪区政务服务大厅前台;监督投诉电话:0510-12345